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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我县乡镇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通山县在编教师。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负责老师微信18672108840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19年通山县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30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报名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
1.《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年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即年龄要求为35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
(六)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1:3比例的,根据鄂人社函〔2017〕220号文件精神不设开考比例,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五、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5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考试与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上午(详细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通山县(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合计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数占10%,教育教学理论分数占20%,学科专业知识分数占70%。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以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15-2880079,时间:上午8:30至11:30。
(二)加分政策
1.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8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2.“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请“三项目”人员下载附件2《通山县“三项目”人员服务情况审核表》,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各项目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大学生村官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团县委审核确认。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在报名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上交,过期概不受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数控制在1:3以内)。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通山县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考官在外县市聘请,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等。以说课和技能展示为主进行面试,说课时间7分钟,个人技能展示(舞蹈、绘画、弹琴三选二)13分钟,合计面试时间20分钟。考场提供u盘可插式小音响、电子琴,考生也可自备辅助工具。绘画类才艺展示为现场绘画,材料自备。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笔试与面试均按百分制量化。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六)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一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体检与考核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在考核期间内可以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招聘工作纪律。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公告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715-2880078
县教育局0715-2298629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