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镇经开社发﹝2024﹞74号)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23日(周二)9:3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镇江经开区实验幼儿园报告厅(镇江市大港街道吉祥街港南花苑11栋)。
三、资格复审对象
考生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查询笔试成绩(http://hrss.zhenjiang.gov.cn/ks/),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能入围。
四、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证书,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01岗位的考生,如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不是“学前教育”的考生,还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01岗位可不提供)。证书原件丢失的,请提供有本人信息的职称部门盖章的职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籍材料(根据报名时填写的类别准备):1)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2)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人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
6.配偶在经开区工作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准备其一):1)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2024年6月前(含6月)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或清单;2)在经开区办理的营业执照以及2024年6月前(含6月)在经开区缴纳社保的明细或清单。
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入围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会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
2.所有证件、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资格复审只收取复印件。
3.考生本人无法前往的,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无固定模版,写清楚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委托事项即可)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所需的各项材料,委托办理资格复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料遗失、资料不全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