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教师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是云南省一级二等高级中学。学校创建于1905年,时称丽江府中学堂,是云南省创办最早的中学之一,被称为“滇西北革命和文化的摇篮”,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治学严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数学教师2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共计6人。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24所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近三年从事高中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者,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近三年从事高中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者,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资格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详见《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紧缺急需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紧缺急需岗位教师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所有材料扫描后编辑为一份pdf文件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文件命名:姓名 联系电话 报考岗位)。
邮箱:175379758@qq.com;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日至5月9日
咨询电话:焦老师 13988863683
和老师 13988892852
2.留学人员须在考察阶段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如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交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提交的报名材料和报考者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情况将及时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j9国际站登录官网进行公布。招聘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仍要开考的,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四)笔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包含10人)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岗位,则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通过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长: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模拟授课2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
3.模拟授课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其中模拟授课占70%,结构化面试占30%。
面试综合成绩=模拟授课成绩×70% 结构化面试成绩×30%。
4.模拟授课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5.面试综合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以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讲课成绩高者优先。如讲课成绩继续并列,加试15分钟的说课。
6.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7.考试地点: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六)考察
采用由学校查阅学生档案、听取毕业学校和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体检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应聘人员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后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八)因下列情况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全过程各科目最多递补一次。
1.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
2.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有工作单位的拟聘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公示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引才待遇
根据《丽江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引进的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申报兑现。引进人才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5年服务期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需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全额退回一次性安家费。
七、纪律要求
(一)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二)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
(四)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市一中纪检监察组负责。整个过程在公证、纪检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客观、公正、打分准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真正评定出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及专业能力。监督小组如发现违纪问题,可及时宣布终止面试或取消违纪考生的面试资格。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如遇临时的突发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处理。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