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要求,结合青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德才兼备,志愿服务青浦教育。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如逾期未取得资格证书,已签订的聘用合同予以解除);在职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须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大学毕业专业一致(幼儿园除外)。
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上海市学前教育专业岗位证书。
(三)学历要求
1.应聘高中(中职校)、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2.应聘音乐、体育、美术的学科教师
专业对口,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3.应聘教师进修学院和社区学院(开放大学青浦分校)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四)普通话要求
应聘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英语等级要求
应聘英语教师人员须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六)年龄要求
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其他要求
1.外省市户籍非本市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相关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程序和录用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dq.qpedu.cn),时间为2024年3月7日—3月13日,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2“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递交材料要求”)到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北淀浦河路1000号)现场递交材料。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
4.学科专业测试
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日期暂定为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测试学科按市统一考试科目进行。
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学科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岗位报名入围名单(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低于该学科平均分20分者,不予入围),并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5.岗位报名
入围者在网上进行岗位报名,按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行岗位投档,每人限报1个岗位,岗位报名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23日(7:00—23:00)、4月24日(7:00—22:00)。
6.面试试教
应聘者岗位报名成功后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试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录用办法
1.面试试教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学科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再同分的,试教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试教成绩占50%。其中,面试试教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或试教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入围。(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试教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如岗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试教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参加特殊学科岗位招录的应聘者,2024年不参加学科专业测试和面试试教,但需参加学校考核测试和市综合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学校考核测试包括:笔试(40%)、面试(30%)、试教(30%),学校考核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以及学校考核测试分排序择优入围市综合测试(学校考核测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经市综合测试合格后,按学校考核测试分排序确定最终入围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3.应聘者的学科专业测试、面试试教及总成绩(特殊学科的应聘者为学校考核测试成绩和市综合测试成绩)与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4.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拟录用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天。
6.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7.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四、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9715007(吕老师),59710155(朱老师)
监督电话:69713877(郭老师、朱老师)
五、有关说明
所有应聘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备份。